
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发展现代家庭工业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盘活利用土地要素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富民强村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2006]36号、县委办[2007]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发展现代家庭工业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现代家庭工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规划指导、产业配套、政策激励、典型示范、龙头带动和服务保障,努力促进家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2、工作目标:紧紧围绕“致富农民群众,壮大村级经济、做大经济总量”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镇初步形成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氛围更浓、实力更强的家庭工业新格局。到2011年,全镇建成家庭工业集聚点3个,新增家庭工业户500户,家庭工业实现产值3亿元。 二、扶持政策 对家庭工业,除可享受县委办[2007]55号等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外,再给予以下补助或奖励: 1、扶持新办家庭工厂。村(居)民当年新办家庭工厂并经工商、税务登记的,由所在村(居)汇总并在村内公示后,统一报镇家庭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评选家庭工业示范经营户。对符合产业导向、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年销售达到一定规模且增幅较大(或当年列入规模以上)的,每年评选10户左右家庭工业示范经营户,由所在村(居)推荐,报镇家庭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给予每户5000元的奖励。 3、鼓励建设家庭工业集聚点。对经县审批同意建设并在当年建成通过验收的家庭工业集聚点,由镇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用于集聚点基础设施配套。 4、培育家庭工业专业村、先进村。鼓励申报县家庭工业专业村,对入选的村(居),镇财政给予村(居)干部2万元的奖励。同时,根据各村(居)家庭工业发展规模、发展势头、投入力度和指导服务等情况,全镇评选3个左右发展家庭工业先进村(居),给予入选村(居)干部1万元的奖励,与县家庭工业专业村不重复计奖,靠高计付。 上述扶持政策中,镇家庭工业示范经营户、家庭工业先进村的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镇家庭工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对全镇家庭工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工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2、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家庭工业的重要意义和激励政策,正确引导广大村(居)民积极投身发展家庭工业。镇广电站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3、强化考核。把家庭工业发展业绩作为附加分,纳入各村(居)和驻村指导员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凡当年新办家庭工厂5-10户的,所在村(居)和驻村指导员各加附加分0.5分,10户以上的各加1分;入选1个家庭工业示范经营户的,各加0.5分;经县审批同意建设家庭工业集聚点的,各加0.5分,当年建成并通过县验收的,再各加0.5分;评为镇发展家庭工业先进村的,各加0.5分,被评为县家庭工业专业村的,再各加0.5分。 四、其他 1、家庭工业的认定等有关事宜,以县委办[2007]55号文件为准。 2、本政策意见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3、本政策意见由镇家庭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共安昌镇委员会
安昌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