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全面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2007年度安昌镇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 积极开展“清水河道”整治和平原绿化工作 1、积极开展“清水河道”建设,河道清淤、河道砌坎按镇政府[2005]1号文件精神进行补助。 2、完成清水河道建设任务,被县政府评为清水河道先进集体或“大禹杯”奖的,奖现金5000元。 3、创建绿色生态村(生态村),经省、市、县验收合格,每个村分别补助省级30000元,市级20000,县级10000元。 4、绿色长廊,按实际使用面积补助租地费每年每亩400元。 5、河道绿化、公路道路绿化相配套,经县验收合格,每公里补助2000元。 6、开展创建科普示范村活动,被上级命名,每创一个村,省级奖20000元,市级奖10000元,县级奖5000元。 二、 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基地建设 7、创建种养业示范园区,面积在10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农业示范园区的,分别再奖10000元、5000元。 8、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面积在1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50元,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的,每方分别再奖国家级10000元、省级5000元。 9、积极鼓励农户发展粮食生产,对10亩以上种粮大户实行配套补贴政策,凡早稻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每亩10元配套补助。 三、 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10、鼓励农业企业扩大规模和工商业主投资农业,对新(扩)建农业企业,新增设备投入在300万元的奖10000元,超过300万元,每超100万元再奖5000元。当年被评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每家奖10000元,被评为县级优秀成长型农业企业的每家奖5000元。 11、积极引进农业外资项目,每引进一只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奖励人民币20000元。 12、加强农产品市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经镇政府同意建造区域性产地市场,建成后每个补助20000元,成立一个农业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10000元;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每家分别奖10000元、5000元(不重复计奖),鼓励创农产品品牌,获县级以上绿色(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品牌,国家级奖10000元,省级奖5000元、市级奖3000元。 13、积极扶持发展农庄经济,当年被评为县星级农庄的奖10000元,提升型农庄的奖5000元。 四、不断实施科技兴农 14、继续开展《绿色证书》、《跨世纪农民培训》及农业信息化和失土农民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宣传、指导、提供培训经费5000元。 15、继续开展科技试验活动,县级每个补2000元。 16、积极抓好种子种苗工程,每引进1只新品种(粮、瓜、菜、畜、禽、鱼等),当年见效,并有推广价值的,每只奖励500元。 17、积极开展动物防疫工作。不发生禽流感(畜禽5号病)等疫病补助8000元,办公用房补助1700元。做好常规防疫工作,春秋两季动物防疫率经县验收分别达到100%的,各补助防疫经费10000元。 18、鼓励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凡当年科技项目经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获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县级奖10000元,市级奖20000元,省级奖30000元。 五、 说明 1、本文规定的各项重农政策所涉及到的项目,必须先向镇经发办进行立项申批,待踏看批准后方可动工。工程完工后,必须有验收报告,并由镇经发办负责组织验收考评。 2、除河道清淤及防疫疫苗经费补助款外,其余各项政策年底报经批准后结算兑现。中共安昌镇委员会
安 昌 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