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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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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做好村级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我镇村级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两创”战略,以培养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带头人队伍为目标,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班子,为实现“保强争优、走在前列”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选配好村级组织各套领导班子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1、坚持德才兼备。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把那些有奉献精神、有致富能力、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为确保人选质量,根据本镇实际,对候选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学历、年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和不宜任职的具体规定,并向党员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特别是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要予以明确,经全体村(居)民代表讨论通过后,成为广大选民的共同意志,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村(居)选举办法要求任职条件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取消其被推荐人选资格。

2、明确职数配备。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居)班子总职数,原则上2000人以下的村配备5人左右,2000人以上的村配备7人左右。村(居)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名,党总支(党委)一般设委员5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村(居)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委员共35名组成。根据修改后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名,社长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由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级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名,主任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

3、优化班子结构。要通过换届,进一步改善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战斗力。凡新提拔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一般应从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左右的优秀村级后备干部中挑选。村(居)委会班子要有一名妇女干部,实行专职专选。新进村级班子的成员,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留任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并能胜任工作、群众拥护的,可继续留任。积极鼓励村级党组织成员依法竞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提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积极推选在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三、方法步骤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到4月底前基本结束,具体采取先村(居)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顺序组织实施。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优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有机结合起来。具体方法步骤是:

1、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43前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党内换届选举制度,主要环节:①公开提名推荐。各村(居)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委员职数,无记名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推荐票实行党内、党外分别计票。对被推荐人选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得票多少,按委员职数的2倍分别取足初步人选。②确定考察对象。镇党委在初步人选中按不少于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③确定候选人。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推荐结果及班子配备整体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④党内差额选举。党委批复后,各村(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再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公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党内民主,具备条件的村(居),可探索开展村(居)党组织书记直接选举。

2、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426前完成)。根据《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实行“两荐直选”的方式进行,即采取“竞选人自荐报名、村(居)民代表民主推荐,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程序,严格依法操作,主要环节:①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9人组成,成员应有村(居)民小组长代表和老干部、老党员代表,由村(居)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②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要按照既体现代表性,又便于议事决策的原则,根据村规模大小合理确定村民代表数量,5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0名,1000人以上的村3540名,2000人以上的村4050名。积极提高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村民代表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③制定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拟订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结合本村(居)实际,依法规范且有较强的操作性。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选举办法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必须严格执行。④选民登记。凡户籍在本村(居)、履行村(居)民义务、年满18周岁的村(居)民,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在户籍所在村(居)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居)的人员,如婚嫁、征地、人才引进等,是否在本村(居)进行选民登记,由村(居)选举办法确定。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居)参加选举。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⑤自荐和民主推荐。有参选意愿的选民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自荐报名,村(居)选举委员会对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列入推荐名单人数原则上为村(居)委会成员职数加2人。⑥竞职承诺。“两荐”人员必须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作出书面竞职承诺,承诺内容事先要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严格审核,主要包括创业承诺、责任承诺、廉政承诺和服务承诺等四个方面,当选者的竞职承诺列入村(居)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⑦委托投票。对投票期间因外出、卧床不起等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在选举日前三天提出委托申请,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发给受委托人委托认可证,并在选举日前一日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投票。在选举日受委托人凭委托认可证、委托人选民证领取、填写选票。⑧依法选举。正式投票选举村(居)民委员会实行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的方式。应当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原则上不设流动票箱。在正式选举前,要注意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向选民公布投票时间、地点、程序,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3、抓好换届选举的配套和完善工作(村(居)两委会换届结束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认真抓好换届选举成果的巩固、配套和完善工作,主要有:①搞好村(居)团支部、村(居)妇代会、民兵等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保、调解等组织建设,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一般由村(居)两委会成员兼任,并及时做好村(居)务(财务)、党务监督小组和村(居)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调整工作。②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理顺工作关系。对于离任村(居)干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关心、照顾。③制订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建立村(居)级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和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④抓好村(居)干部上岗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对新当选的村(居)干部普遍进行一次上岗业务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增强村级领导班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⑤深化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推行“承诺与问责”制度,深入实施“夏履民主程序”,不断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

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事关农村工作大局,直接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政策法律性强、面广量大的工作,各村(居)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许志炎任组长,张伟江、余云海、虞伟强、徐民江、张继尧任副组长,丁伟林、谭桂娟、王永祥、马明、陈百祥、柯洪炜、金家良、陈文娟、丁春锋为成员。各村(居)要认真推选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

2、正确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和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村(居)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正确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参加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责任的关系,既确保换届选举有较高的参选率,又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好民主权利,自觉抵制破坏选举的不良行为。同时,使广大党员、群众更加明白应该选举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举什么样的人,从本村根本利益出发,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真正选好自己的“当家人”。

3、强化工作责任。镇机关、村(居)干部要切实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克服麻痹和畏难情绪,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镇领导班子成员、驻村指导员及联络员包村(居)的换届选举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学习,精通业务,实施正确指导。把换届选举期间镇机关、村(居)干部的工作表现,作为全年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实、指导不力、业务不熟等造成选举程序上出现严重问题导致闹事、越级上访等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确保规范有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进行,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换届选举中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执行已经合法程序通过的选举办法。要教育党员增强大局观念和主体意识,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对无故不参加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指出。对确实无特殊情况、已经书面并多次口头通知后仍故意不参加党内选举的党员,经镇党委批准后可以不列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要依法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碍选举等行为,镇纪委、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候选人被确认为有贿选、舞弊行为的,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

 

附:1、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

2、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名单

3各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职数建议表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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