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2007年度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奖励2007年度在我镇经济发展中作出贡献和努力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稽党委[2007]21号文件精神,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一、销售扩量奖1万元
绍兴登高服饰有限公司奖励1万元
二、规模企业完成镇下达工业产品销售指标奖0.5万元
绍兴县申伟茶叶有限公司奖励0.5万元
三、工业投入奖3.5万元
绍兴登高服饰有限公司奖励2万元
浙江古月茶业有限公司奖励0.5万元
绍兴县舜江茶业有限公司奖励0.5万元
绍兴县宏发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奖励0.5万元
四、财政创收奖27.4万元
浙江振达建设有限公司奖励12万元
绍兴县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奖励9万元
绍兴华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奖励2万元
绍兴县和兴茶厂奖励1.8万元
浙江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奖励1万元
绍兴豪迈制衣有限公司奖励0.8万元
绍兴县雄顺服饰有限公司奖励0.8万元
五、外资外贸奖(自营出口)5万元
绍兴登高服饰有限公司奖励3万元
绍兴县和兴茶厂奖励2万元
六、科技创新奖6.4万元。其中:
著名产品商标奖2万元。绍兴县山娃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奖励1万元、绍兴县佳惠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奖励0.5万元、绍兴县华隆食品有限公司奖励0.5万元。
企业产品获国家专利奖2.9万元。绍兴县山娃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奖励1万元、绍兴县舜江茶业有限公司奖励0.6万元、山妹子农庄奖励0.3万元、稽东大山农副产品经营部奖励0.3万元、绍兴县诚信土特产经营部奖励0.3万元、徐信娟奖励0.2万元、花果山庄奖励0.1万元、金明标奖励0.1万元。
当年创建高新(科技)技术企业奖1.5万元。绍兴县佳惠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绍兴县舜江茶业有限公司、浙江古月茶业有限公司各奖励0.5万元。
七、发展家庭工业奖0.6万元
雄鹰村、尉村、大桥村各奖励0.2万元。
八、抽样企业和抽样个私企业村完成镇下达指标奖2.1万元
绍兴县佳惠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绍兴县华鑫茶厂、绍兴县越峰茶厂、绍兴县凯顺服饰有限公司、竹田头村、俞谢骆村、金山村各奖励0.3万元。
九、招商引资奖0.2万元
相位民奖励0.2万元
十、现代农业贡献单位奖5万元
绍兴县舜江茶业有限公司、绍兴县山娃子农庄、绍兴县舜姬园葡萄专业合作社、绍兴县山娃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县华隆食品有限公司各奖励1万元。
希望以上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在新的一年中再接再厉,奋发有为,为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