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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关于做好2007年学校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单位)、镇(街)教管办:
现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7年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单位)认真学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今年学校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诺廉评廉的主要对象:县属学校正副校长(书记),镇(街)教育总支书记,镇中、镇校正副校长,区域性成教中心正副主任,完小校长,幼儿园园长。
2、诺廉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诺廉内容必须切合个人的职责和岗位特点,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表面文章;诺廉内容必须及时在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监督。各县属学校(单位)、镇(街)教管办要在3月底前及时组织完成诺廉的各项工作。
3、评廉工作由教育局按年度岗位考核结合述职工作统一组织安排,统一发放《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民主测评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
望各校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搞好2007年度学校领导干部的诺廉评廉工作。
附:《关于做好2007年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兴 县 教 育 局
主题词:诺廉评廉 通知
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 县纠风办,孙云耀、马芳妹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