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人[2007]27号
关于提高离休干部和行政、全额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福利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单位)、镇街教管办、:
根据绍县人〔2007〕11号文件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决定提高我县离退休干部和行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含教师)退休人员的年终一次性福利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全县离休干部,
二、发放标准:2007年起,离休干部的福利补贴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含教师)从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
三、为体现对民办退休保养教师的关心,在教育费附加相对减少的情况下,教育局仍决定适当提高民办退休保养教师的年终福利补贴,由2005年的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
四、经费渠道:离休干部和县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县属学校(单位)、镇(街)学校退休人员及民办退休保养教师由教育费附加县统筹资金中核拨。
五、发放办法:离休干部由老干部局统一发放,行政、全额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含教师)及民办退休保养教师按工资发放渠道发放。
绍兴 县 教 育 局
主题词:福利补贴 标准 通知
送: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