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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镇党[2007] 45号
关于开展会稽村昌锋自然村拆迁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机关各办(中心):
为加快平水县域副城建设进程,强势推进新农村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在会稽村昌锋自然村实施整体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昌锋自然村的村民房屋拆迁,为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拆迁范围
此次拆迁项目涉及会稽村昌锋自然村,包括寺前、平东沿头、平西沿头和移民户拆迁安置房,总户数447户,约12万平方米。
二、拆迁时间
拆迁时间自2007年7月10日起至2007年11月10日,历时四个月。
三、实施步骤
㈠思想发动阶段(自7月10日至7月25日):
主要任务:
1、召开镇党政班子成员会议,贯彻落实县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拆迁工作实施意见。
2、召开拆迁改造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近期拆迁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组建工作班子。建立班子领导联系制度,加强对拆迁工作的领导;抽调镇机关干部组建昌锋拆迁改造工作组。
4、层层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清目的和意义及拆迁改造政策,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以实际行动促发动、造声势。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对拆迁工作的宣传和发动,争取广大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
㈡评估、丈量阶段(自7月26日至8月5日):
主要任务:
1、会同评估丈量单位分四个工作小组,开展实地的评估丈量工作。
2、进一步做好广大拆迁户的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评估丈量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㈢资料收集及确权阶段(自8月6日至9月5日):
主要任务:
1、评估丈量单位按时间要求完成拆迁房屋的评估、丈量报告。
2、向拆迁户和国土、建设等部门收集、查找权源资料。
3、对收集的核准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进行初步的产权确认。
4、将初步的确认结果上报县拆迁办进行审核。
5、对漏、少申报及有异议的拆迁房屋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㈣腾空择房签约阶段(自9月6日至9月30日):
主要任务:
1、公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腾空验收方案及抽签、择房须知。
2、发放拆迁安置方案及丈量评估结果、房屋产权确认等资料,并组织现场咨询,对有差错的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房屋评估丈量、确权的公开公正。
3、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由镇纪委牵头,人大、政协共同参与进行拆房招投标,确定房屋拆迁单位。
4、进行拆迁房屋腾空验收,填写好房屋腾空验收单,发放好房屋腾空顺序号。
5、由镇政府牵头,拆迁户代表共同参与,开好拆迁房屋择房顺序号抽签大会,进行择房顺序号抽签工作,同时邀请公证处现场公正监督。
6、进行现场集中择房、签约、结算工作,实行“一条龙”服务。
㈤房屋拆迁阶段(自10月1日至 10月20日):
工作任务:
1、拆迁中标单位实施房屋拆迁,及时做好场地平整。
2、对阻碍房屋拆迁的钉子户实施司法、行政强制拆迁。
㈥总结验收阶段(自10月21日至11月10日):
工作任务:
1、做好拆迁改造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
2、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成立安置房建设督查小组,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交付被拆迁人。
四、工作要求
1、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昌锋自然村整体改造是加快平水副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更是促进城乡各项事业统筹发展,共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做到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提高,目标再明确,合力再凝聚,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改造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昌丰改造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新华 冯华林;付组长:何国行 余建林;成员:何鸣雷 宋浩生 黄建卓 陈伟忠 赵茂林 周志康 桑煜康 沈强 胡友土 包建国 潘建明 孙勇军 项纪明 韩明磊 唐勤江。
2、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会稽村昌锋自然村拆迁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在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拆迁改造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大力宣传拆迁改造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大力宣传通过拆迁改造带给广大拆迁户的各种受益之处及既得利益。在具体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立足于通过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和苦口婆心的群众工作,争取广大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推进拆迁改造工作的进程;同时,要利用各种媒体机构大力宣传双梅、双川地块和上谢桥剩余房屋拆迁工作的进程和成功经验,以营造一个强势拆迁的良好氛围。
3、要整合资源,确保稳定。
我们必须集中精力、统筹计划、整合资源、合理“借力”,力求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协调,积极配合,顺利有序地完成任务。同时要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努力做好疏导工作。对拆迁改造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认真排查,及时化解,确保稳定和拆迁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4、依法办事,有情操作。
积极倡导阳光拆迁,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六公开”,即办事程序要公开,拆迁改造政策要公开,调查结果要公开,安置房源要公开,安置结果要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到依法拆迁、有情操作,不仅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而且对待广大群众提出的各类疑问要认真答复,解疑释惑,积极消除拆迁户的各种疑惑和顾虑。
附:会稽村昌锋自然村拆迁改造工作计划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