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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镇党[2007] 41号
关于公布平水镇党委、平水镇人民政府
机关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调整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平水副城建管委成立后,根据县委文件,在明确平水副城建管委与平水镇相关职能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平水镇党委、平水镇人民政府机关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镇机关设“四办一局二中心”7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为:
1、党委政府办公室
负责镇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镇本级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组织、纪检监察、人武、人大、政协等工作。
分管领导:何鸣雷
主 任:胡倡华(兼)
2、财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镇本级、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工资管理;负责政府性资金预(决)算及收支管理;负责政府性工程项目及大额固定资产等方面的内审工作。
分管领导:冯华林
主 任:杨志荣
副 主 任:孙 云 王和良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科技、环保、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和建筑工地安全监督等工作;协助负责辖区内企业的数据统计、增资扩股、技改投入、新增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动植物防疫等农业和水利、林业等工作。
分管领导: 宋浩生(工业) 徐伟海(农业)
副 主 任:徐庶轩(工业) 蒋晓坎(农业)
4、城镇建设管理局
负责辖区内村级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公共管理及城建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工作。
分管领导:何国行 余建林 赵茂林
局 长:茹柏祥
副 局 长:尉国兴 李 阳
5、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
分管领导:阮春宜
主 任:陈国芳
副 主 任:徐小玲 (兼)
6、综治工作中心(综合执法所)
负责辖区内信访调处、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
分管领导:何鸣雷 黄建卓 陈伟忠
主 任:胡鹤真
7、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
负责驻村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切实抓好村级财务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
分管领导:滕建平 胡春锋
主 任:杨志良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平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