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镇党[2007]5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总结评比活动的决定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2006年度,全镇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县委提出的“保强争优,统筹发展”工作主题,坚持“打造三大平水,建设县域副城”的目标,全镇各党组织、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发扬你追我赶勇于拼搏的精神,众志成城,奋发有为,全镇经济社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认真总结经验,表彰激励先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2006年度总结评比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比项目
(一)镇级“五好”党组织
总名额10名。其中,村级党组织名额6个,名额分配到片组,由各片组负责组织评选;企业党组织3名,按企业综合考核产生;镇属部门党组织1名,在镇属部门评选产生,由镇组织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镇综合考核优胜单位
总名额10名。其中村级名额6名,企业名额4名,均按考核目标责任制得分从高到低选取(与“五好”党组织不重复)。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镇级先进单位
在驻镇的县级各部门单位中评选若干名,由党群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评选。
(四)“十大经济功臣”
在镇辖企业范围内,按实缴地税指标在前三位确定3名,农业龙头企业中确立3名,另按设定行业规模、市场品牌、三外经济、贡献效益等综合指标考核确定,由经发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十大企业明星”
在镇辖企业范围内,按各项指标考核产生,由经发办负责组织实施。(与“十大经济功臣”不重复)
(六)“十佳“村干部
总名额10名,在全镇各村居主职干部范围内评选。原则上村(居)党组织书记6名,村(居)委主任4名。具体由镇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评选。
(七)特殊贡献奖
在平水投资创业的镇外创业者或境外企业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年创地税100万元以上者获“特殊贡献奖”。由经发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奖励办法
(一)镇级先进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镇政府在年度表彰大会上统一进行表彰宣传。
(二)镇级先进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镇政府授予奖牌、锦旗、奖杯和荣誉证书,对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个人先进重复时,发给证书,奖金高靠一项。
三、加强领导
1、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建立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总结考核评比工作由各责任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党委统一审核确定。
2、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宣传线要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镇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氛围。
3、必须严格把关。对本年度内在党风廉政责任制、社会稳定或计划生育等工作上出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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