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镇党[2007]51号
关于“三票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化和透明度,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镇农村党员发展过程中,实施以党员推荐票决、群众测评票决、支委实名票决为主要内容的“三票制”,努力打造一支“党群合一”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发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严把党员发展的“第一道关口”,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产生既尊重党员的权利,又符合群众的意愿,从而实现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的目标,为实践县委“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对象
全镇农村中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先进分子。
三、方法步骤
“三票制”由村级党组织按要求组织实施,分别通过党员、群众、支委三个层面会议,进行党员推荐票决、群众测评票决和支委实名票决,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具体操作如下:
1、党员推荐票决。一是明确被被推荐对象。被推荐对象必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报告的先进分子。村党组织在召开党员推荐会前7天,将先进分子的基本情况在党务公开栏予以公告,使党员了解被推荐对象的情况,知晓公开推荐的各类事项。二是召开党员推荐会议。村党组织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在明确目的、意义、原则要求的基础上,由与会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被推荐对象获得与会党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才能进入群众测评票决程序。
2、群众测评票决。根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把群众的测评票决结果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环节。根据党员大会公开推荐的结果,村党组织组织召开群众测评会。测评会参加对象为全体村民代表,先由村党组织介绍被测对象的基本情况,再由与会村民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群众测评票由村党组织统一印制,分为赞成、弃权、不赞成三个选项。被测评对象只有获得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进入支委实名票决程序。
3、支委实名票决。对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的,由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进行实名投票表决,实名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位支委成员投了反对票,该初步人选就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得以全票通过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正式进入考察培养阶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三票制”工作,把开展“三票制”工作作为落实“作风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镇成立党员发展“三票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员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和驻村指导员任成员。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党员发展“三票制”是一项新的工作,重点突出了党员发展中“坚持标准”和“慎重发展”的严格要求,是“夏履民主程序”的落实和深化,把党员的先进性和群众的认可度有机结合起来,更有利于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更有利于我们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关,更有利于树立党员先进形象。
3、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各村党组织要对照党员发展“三票制”工作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不能简化形式,降低标准。同时,要切实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教育其端正态度,努力提高,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二00七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村级 三票制 入党积极分子 实施意见
报:县委组织部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印发
共印70份
- 上一篇:平水镇关于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下一篇:关于平水镇党政班子成员联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