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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该文件关于扩展夜间巡逻范围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创建“平安稽东”工作,预防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去年开展夜间巡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夜间巡逻范围,健全夜间巡逻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逻组织及职责
成立稽东镇夜间治安巡逻队伍。治安巡逻队由镇牵头组织,派出所统一管理,一般由10~12人组成,人员在辖区内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在本辖区内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预防、制止、冲击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常识;收集报告治安信息,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反馈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信息,协助调处矛盾纠纷;完成上级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二、巡逻范围。
在确保车头片、竹田头片等8个村巡逻范围的基础上,今年决定向偏远地区延伸,扩展范围包括尉村、下尉、陈村、占岙、官桥、俞谢骆、金山、营口等村的重点关卡、重点地段及重点区域。
三、巡逻经费。
夜间巡逻队所需经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镇财政补助一点、辖区内村、企业单位资助一点,其他渠道筹集一点的办法解决。(筹措资金详见附表)
四、几点要求
要加强领导。各村、企业要积极支持夜间巡逻队伍建设,在人力财力上给予一定支持,确保夜间巡逻工作顺利展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管理到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要及时组织落实人员及有关职责,分工到位,密切配合,把夜间巡逻队伍建设成为一支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要搞好宣传。各单位要利用标语、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全镇人民知道夜间巡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高群众的防患意识。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08年3月17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