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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政〔2007〕117号
关于加快整改福全镇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
通 知
各村: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公路、村道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安全设施,确保公路、村道安全运行,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绍兴县重大基础设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交办会议要求,决定开展全镇公路、村道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安全设施整改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全镇所有镇级、村级所有公路,按镇、村等级逐路逐段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进行全面整改(具体详见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整改标准
根据各村村道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对落差4-8米(含)、8米以上和临江、临水库、临海危险路段按改进措施要求进行整改。
三、责任主体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镇级公路统一由镇政府实施整改,各村范围内村道由各村负责实施整改。
四、完成时间
对于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安全隐患等一般隐患的整改要求在2007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对于桥梁安全等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尽快落实计划和方案,在2008年6月30日前修复完毕。
五、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公路安全设施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切实将整改工作抓实、抓好。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小组,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精心组织,逐项落实整改工作。
⒉落实专人,及时整改。 这次整改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要求逐路逐段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安全设施进行整改。各有关村要落实专人、落实资金,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严防整改工程成为安全隐患工程;同时要落实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全镇公路、村道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安全设施的完善。
附:福全镇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26日
主题词:整改 基础设施 安全隐患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郭利通 2007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