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福政〔2007〕115号
关于要求福全镇梅峰工业集聚点进行林地占用的
报 告
绍兴县林业局:
为贯彻执行县委、县府“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方针,结合本镇实际,加快发展工业生产,增加经济总量,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此,决定将我镇梅峰村石料场地块(面积1.3583公顷)的林地作为工业发展集聚点,望贵局予以批准为盼。
特此报告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10日
主题词:林业占地 报告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周伟中 2007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