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镇政[2007] 25号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在“五一”节即将到来之际,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在4月23日至4月28日内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检查内容: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灭火器、消防水源的配备,老化线路是否及时检修更换,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三合一”隐患存在单位,公众聚集场所。
2、道路交通:重点检查黑(点)段整治,超载、超速、客货混装、疲劳驾驶、故障上路及农用车非法载客。
3、矿山企业:重点检查有否剥离先行,分台阶开采,采用中深孔技术,宕面超度有否超标。
4、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无证伪劣”锅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制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情况,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
6、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农产品、食品生产供应基地;饭店、农庄、旅游场所、商场、超市、小卖部;农村食品集散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
二、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特别对宾馆、风景旅游区、商场、农庄、庙宇等公众聚集场所要落实相应的安全制度。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抓好整改,对一时确实难以整改的,在4月28日前报镇经发办,由镇政府实施限期督查整改。
平水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节日期间 安全 通知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7年4月24日印发
校对:陈天荣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