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确认绍兴县管带厂相关资产出售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原绍兴县管带厂为我们街道办事处主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由街道办事处投资。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有关精神,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深化企业改革,繁荣地方经济,我们办事处已对以下绍兴县管带厂将其相关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事项作出了同意批复: 2002年12月,绍兴县管带厂将其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格为84.96万元,系根据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对应资产的评估价值厘定。 2003年6月,绍兴县管带厂将其房屋建筑物资产转让给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格为213.56万元,系根据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对应资产的评估价值厘定。 现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事实进行进一步确认。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