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先予办理双川小区项目有关手续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发改局下发的绍发改[2007]14号文件要求,双川安置小区工程为2007年绍兴县政府性投资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80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204.2平方米,项目责任单位为我局,具体项目建设由县城投集团下属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目前,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己完成择房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因目前双川小区地块尚未完成拆迁任务及挂牌出让,项目有关前期工作无法予以办理。考虑到该小区建设工期紧,办妥相关前期工作时间较长等原因,现要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招投标中心等相关部门,能先予组织双川小区项目有关土地预审、立项报批、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同时,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保证于土地摘牌后45天内办妥相关前期审批手续。
特此请示,请示复
绍兴县建设局
- 上一篇:关于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组成人员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成立平水镇森林消防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