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镇政[2007] 83号
关于做好聘用村级农技推广员工作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促进农技推广机制和服务创新,根据省、市、县“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决定聘用一批村级农技推广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按照“有人管农业、有人搞农技推广”的要求,每个村确定一名同志为村级农技推广员。村级农技推广员的确定要与村分管农业的领导和农业科技示范户有机结合,对符合相关条件分布在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民营科技组织、基层农资服务站、原镇兽医站等单位,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人员也可作为聘用对象。聘用原则为“谁聘用、谁使用、谁管理”。对村聘用的农技推广员,经审核,发给农技推广证书,纳入村级农技推广体系管理。
二、任职条件及职责任务
(一)任职条件
1、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技推广工作。
2、熟悉本地农业情况,具有一定的农业知识,文化程度初中(有较长从事农业工作,有较好农业实践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3、热爱农业推广工作,热心为农户提供服务。
4、遵纪守法,诚实公正, 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责任性强。
(二)职责任务
1、了解掌握本地农业生产情况,指导农户开展农业生产。
2、因地制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资试验推广应用。
3、办好村级“农业信息窗”,定时发布各类农业信息。为农民提供相关科技信息,解答各种农业技术咨询。
4、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本地发生的农业新情况、新问题。
5、参加农业知识培训,协助上级农技部门做好本地农业试验推广示范项目的实施。
三、其他事项
1、村农技推广员聘期一般为二年,根据工作情况可以续聘,也可以提前解聘。
2、对被聘用为村农技推广员的,经考核合格,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3、聘用单位对村农技推广员进行工作考核,工作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人员,上报县、镇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建立,是一项惠及农户,造血农业的富民工程,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做好推荐、聘用村农技推广员工作,以促进科技兴农,推进我镇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聘用 农技推广员 通知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7年10月23日印发
校对;蒋晓坎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