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强化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加快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步伐,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我县有4家矿山企业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矿山企业。
三、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从3月起到4月底,做好宣传发动与摸底工作,对确定达标的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关于标准化考评标准的培训,明确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条件和相关措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5月1日起到10月底,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对照《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办法(试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之处,加以改正。期间,县安监局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企业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参照考评标准,进一步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初评验收阶段。11月上旬,对上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申请表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表,申报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单位,聘请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将评审的情况,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市安监局。 第四阶段:考核完善阶段。11月底,根据初评验收的情况,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参照考评要求,逐一、逐项地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加以整改,完善不足之处,接受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的复评。 在标准化达标工作考评通过后,各矿山企业认真总结经验,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断进步,真正提高我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的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认真对待。各矿山企业负责人要做好带头工作,加强领导,督促、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方案,注重实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根据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达标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整改。 (三)全员发动,搞好宣传。通过全员教育,专门培训,大力宣传本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推进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