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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镇级民主管理程序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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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行镇级民主管理程序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更加”要求,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优化镇机关运行机制,规范镇级工作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运作,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杨汛桥“二次创业”和新型城镇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镇级事务中全面推行民主管理程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型城镇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树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理念,全面推行镇级民主程序化管理模式,规范镇级人权、事权、财权,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杨汛桥镇“二次创业”,加快新型城镇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提出的“两个更加”的总体要求,在我镇全面实施村级民主程序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探索创新,深入推进镇级事务民主程序化管理。要结合我镇实际,以一系列民主管理制度为基础,坚持“简单化、图示化、公开化”方针,把日常运作最重要的、干部群众最关心的一些制度,确定民主管理路径。镇党委、政府根据这一路径流程,在一定时限内,有步骤地逐一实施,使镇机关日常事务处理做到管理民主化、民主制度化、制度程序化、程序规范化。从而形成结构合理、科学有效的镇机关组织间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对镇级事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镇级事务公开、公正、公平,保障镇集体权益及个人权益不受侵害,增强镇机关全体干部为民服务、廉洁高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最终达到提高执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的目标,推动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三、   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原则。凡镇级重大事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都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把镇级事务置于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2、坚持便民原则。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依靠群众,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3、坚持规范原则。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程序保障制度执行,

使镇级事务办理趋于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坚持高效原则。优化镇级管理和服务机制,把落实党的农村

各项方针政策和解决关系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以制度程序化为保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效能建设,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程序安排

根据镇级事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规范“三大”权力运行,设定以下“七项”程序。在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

▲程序之一——干部考核任用:每月对镇机关全体干部进行考评→公布中层干部空缺职位→推荐(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确定任职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履职考核→党委会讨论确定正式任用→党务公开。

▲程序之二——重要事项决策:定期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征求意见→党政办公室收集梳理→各线提出初步方案→书记办公会议初审→镇民主决策咨询委员会征集建议意见或公示→党委扩大会议通过→落实责任人→组织实施→政务公开。

程序之三——工程招投标:镇招投标分中心组织编制工程设计预算方案和招投标初步文件→镇长办公会议通过(50万元以上或按规定应进入县招投标中心的项目提交县招投标中心)→公告→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政务公开→招投标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施工单位提出决算方案→招投标分中心组织验收→工程决算审计→镇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公开。

程序之四——政府采购:每月5日前各办向党政办提出所需的采购物品→镇长办公会议讨论→政府采购目录以外,单项价值或总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物品类和服务类采购由镇采购办实施(在县政府公布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1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进入采购步骤)→进行招投标→采购→镇效能建设办验收→政务公开。

程序之五——财务审批: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单笔费用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经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单笔费用支出在15万元的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单笔费用支出在1万元以下的直接进入镇长审批步骤)→镇长审批→出纳报销→政务公开。

程序之六——各项奖励、扶持资金安排:各线提出奖励、扶持的初步方案→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发文→考核小组验收考核、提出兑现初步方案→公示→党委扩大会议决定→结算兑现→政务公开。

程序之七——公务接待:由接待人与党政办进行联系→党政办办理公务事项的登记→党政办按标准负责安排→通知食堂实施或开具公务接待联系单→对口领导陪同→结算单发票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签字证明→党政办报结→每月政务公开。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杨汛桥镇深化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镇级民主程序化管理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镇级民主程序化管理的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镇机关各办、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保证镇级民主管理程序正常运转,镇级事务严格按程序办事。

2、要提高认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贯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理念,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抓手。镇机关全体干部要从促进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农村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镇级民主管理程序,为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环境。

3、要强化监督。建立健全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镇招投标分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和全程监督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工程建设期间,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加强监督。建立政府采购办公室,具体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由镇效能建设办监督和验收政府采购工作。健全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镇级事务公开工作和公务接待工作。要把 “七项”程序的流程图上墙公开,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4、要落实责任。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把镇级民主管理程序化的各项工作列入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直接与干部工奖挂钩。镇深化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程序的正常运行工作;镇人大、纪委及各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各办(局、中心)和工青妇群团组织等,要根据设定的 “七项”程序,把相关工作配合好、落实好、负责好。在具体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性,调动积极性,发挥能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氛围,确保镇级民主管理程序有效实施。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OO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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