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柯岩街道社会治安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为切实加强街道社会治安工作,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激发社会治安有功人员的工作热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保安队员、侦防队员、暂口稽查队员、各村(居)夜巡队员及其他对社会治安作出贡献等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一)上述人员完成以下工作的,按下列标准实行奖励: 1、抓获可疑分子,经公安机关审查,该可疑分子被刑事拘留的,每抓获一名奖励300-500元;被治安处罚的,每抓获一名奖励50-100元。 2、破获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50元。 3、每抓获一名网上逃犯的奖励500元。 4、查获可疑机动车、物品、作案工具,对刑事侦查工作有价值的,视情奖励50-300元。 (二)上述人员抓获重大犯罪分子、犯罪团伙或为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提供直接线索的人员,视情再另行奖励。 (三)对柯岩派出所每个民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物建的1-2名信息员,根据工作需要视情每月发放100-300元工作经费。 (四)其他对社会治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视情再另行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奖励费直接发给有功人员,多人共同参与的,按其作用大小依次视情分配。 2、严禁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殴打、体罚,否则扣发相应奖励费。 3、具体金额由柯岩派出所负责审核,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以上奖励费用由街道负责,各村(居)、有关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再另行奖励。 四、附则 1、本办法规定的奖项与其它奖励办法有重复的,不作重复奖励。 2、本办法由柯岩派出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柯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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