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设立绍兴县政府投资项目
建设管理中心的请示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县委办(2007)36号《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意见》精神,要求设立绍兴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建管中心”),现将工作职责、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受县政府委托对除镇(街)、县属国有投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和水利项目外,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及由县政府指定的其它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2、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相关债务清偿;承担县政府下达的城市基础性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性设施、公益性项目资产的营运及相关开发;负责县政府下达的柯桥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
二、工作机构和人员:
县建管中心为正科(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挂靠县建设局,领导职数一正三副,与县城投集团公司合署办公。内设六个职能部(室),编制暂定为17名(其中5名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为城投集团公司转入)。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秘、纪检、党建、工会、行政后勤工作;
2、负责各类综合性会议组织联络、纪要编发;
3、负责宣传、信息编报及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督查工作;
5、负责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管理;
6、配合工程审核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建管中心(集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财务审计部
1、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运作和管理(代建项目除外);
2、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核及实施和日常运行经费管理;
3、做好财务核算和分析工作,正确定期编制各类财务报表;
4、负责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拟订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5、负责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和决算的委托编制及审核工作;
6、负责对经济合同的审核,业主指令和工程变更联系单的造价估算工作;
7、配合工程审核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建管中心(集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计划综合部
1、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办理自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手续。
2、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办理代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审批手续。
3、负责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除代建项目以外)
4、负责自建项目勘察设计以及建设项目的有关工程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有关工作。
6、负责审核招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变更联系单、业务指令等经济事项。
7、配合工程审核督查组开展审核等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建管中心(集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程一部(代建项目部)
1、协助使用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参与代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2、抓好代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委托编制、审核、核对等技术工作;办理项目开工的相关手续。
3、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根据合同抓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对合同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有关事宜;
4、负责组织工程中间结构验收,负责抓好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整理汇编工作,协助财务审计部做好工程竣工决算;
5、协助计划综合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与资产移交工作;
6、配合工程审核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建管中心(集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程二部(基础设施部)
1、负责市政道路、桥梁、环卫设施、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协助计划综合部办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手续。
2、协助计划综合部做好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招标采购工作。
3、负责施工图审查、核对,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并报财务审计部结算。
4、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协调处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相关事宜。
5、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负责保修期内的保修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资产移交和竣工决算工作。
6、配合工程审核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建管中心(集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工程三部(住宅建筑部)
1、负责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协助计划综合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协助做好“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2、协助计划综合部做好住宅建筑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及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负责抓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审核、核对等技术工作。
4、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根据合同抓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对合同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一切事宜;
5、负责组织工程中间结构验收,负责抓好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整理汇编工作,协助财务审计部做好工程竣工结算;
6、协助计划综合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与资产移交工作。
7、配合工程审核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建管中心(集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绍兴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