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调整双川小区新建工程投资额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绍发改(2007)14号“关于下达2007年绍兴县政府性投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双川小区新建工程计划总投资13593万元,项目由我局下属的绍兴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由于该项目在06年编报时,有关土地价、规划设计条件等因素尚未确定,现确定后,需对该项目总投资进行调整,今将调整内容请示如下:
一、土地价格:该项目总用地为48036㎡,(合72.054亩),净用地44307㎡,编报计划时,土地费用暂按每亩46万元估算,计3315万元。现土地经挂牌、摘牌后,土地成交价平均每平米为1829.88元,成交额合计8108万元,实际土地费增加了4793万元。
二、利息因素:因投资增加、银行利息调整等因素,建设期贷款利息需增加446万元。
上述二项合计增加5239万元,因此该项目总投资需调整为18832万元。
三、新增投资所需资金由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从营业房、汽车库拍卖收益中自行平衡。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附件:一、双川小区项目投资估算表
二、土地成交确认书
绍兴县建设局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