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完善2007年度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
补充意见
因人事变动和机关运行机制调整,为更好地适应新机制,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研究,在年初确定的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意见(杨镇委[2007]19号)的基础上,就考核内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月度考核(包括当月日常工作及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违法违章建筑查处、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仍按原考核办法执行,按月考核每人每月设岗位考核分10分,每分分值30元,采用倒扣法,由各相关职能办公室、局、中心负责考核,考核办汇总后,报镇计划与执行监督领导小组审定。
2、月度专项工作考核总分仍为10分,每分分值30元,采用倒扣法,分班子成员、其他相关干部和特定对象三个层面进行考核。
(1)、班子成员考核:月初根据镇党委、政府确定的三个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任务,由各线上报每月工作进度,月底由镇计划与执行监督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和得分情况,报书记办公会议审定。
(2)、其他相关干部考核:由三条大线(即经济转型线、城乡统筹线、社会和谐线)分别考核。结合各线实际,分解落实到相关办(局、中心)和机关干部,月底由各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和得分情况,各线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5日前报考核办。
(3)、特定对象考核:书记(镇长)得三条线组长的平均分,三条大线(即经济转型线、城乡统筹线、社会和谐线)的组长得所属线班子成员的平均分,办公室主任和未列入考核的机关干部得相应线上所有干部的平均分。
3、月度考核及月度专项工作考核结果统一由镇考核办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镇财办,并在考核栏公示。
4、年终考核以县岗位责任制为目标。由镇计划与执行监督领导小组将县岗位责任制考核分解落实到镇机关岗位。各岗位完成县岗位责任制情况考核,不扣分;完不成考核,对应镇机关岗位人员扣分;基数部分,对应镇机关岗位人员超或减基数部分予以1:3相应增减分。对出现倒扣分,相应责任人按扣分部分相应扣分,对争取到附加分,相应责任人按争分部分相应3倍加分。分管线领导得分为线上平均分。对于交错兼职和特定对象的考核,年终由组织办提出具体考核意见,报书记办公会议审定。
5、本补充意见从9月份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镇计划与执行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2007年县对镇岗位责任制考核分线定岗情况表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