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同意绍兴方圆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施工企业市政公用总承包(试行)转正的通知
全县各市政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7]第159号
令)和《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建〔2007〕
106号)有关规定要求,经我局审查,同意绍兴方圆建设有限公
司、绍兴广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康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等三家试行市政施工企业转正市政公用工程叁级资质标准,现
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上述三家企业接文后到我局办
理企业资质证书事宜。
附件:绍兴县2007年第四季度核准资质市政企业名单
绍兴县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