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县建设局
转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政施工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建[2007]10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延期
1、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预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局,填写采用Excel格式,同时附带电子文档;
2、企业“三类人员”证书有效期到期3个月内,申请人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一式二份,并由所在企业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局,填写采用Excel格式,同时附带电子文档。
二、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一份;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预申报表》一式三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二份。
三、“二证”延期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二证”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
2、受理地点:绍兴县建设局809室,联系电话84566069。
附:建筑企业“三类人员”汇总表
绍兴县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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