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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期间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人口和计生局[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法规、规章,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一转四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亲情管理、真情服务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以“维权关爱”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7年1月20日~3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三大政策
要结合“五五普法”,通过发放公开信、赠送宣传品,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广播与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营造良好的计生宣传氛围,增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章的震慑力、约束力。
(二)着力深化四大活动
1、要深化亲情管理、真情服务活动。围绕外出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信息跟踪、主动服务、实时联系和外来人员实行全员登记、分类建档、同等服务、依法管理的重点内容,加强查验登记、生育管理、随访服务、落实措施等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口专管员的计生业务指导与检查,全面推进“两证合一”工作,对无《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妇女要采取切实措施,掌握信息。
2、要深化生殖健康关爱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关爱周”活动,组织人员进村、进企业服务,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提供咨询指导,免费“三查”,组织开展(外来、本地)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需求调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状况和需求,并及时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提高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要深化亲情对话活动。要以亲情对话活动为抓手,通过送温暖、上门慰问、上门服务等活动形式,加强与流动人口的联系沟通,建立友好型的管理服务关系。
4、要深化跟踪管理活动。要加强对外出失去联系一年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计生跟踪管理,加强对返乡人员的服务工作,着重做好“十个一”,即与其见一次面,核发换发一次《婚育证明》,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开展一次知识培训,进行一次上门随访,组织一次孕环情检查,落实一次节育措施,签订一份外出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落实一次计划生育委托管理,互动一个联系方式,切实建立起外出流动人口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途径,落实跟踪服务的具体办法,并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对即将返乡的外来流动人口,要督促其回乡时办理好《婚育证明》,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
三、工作要求
春节期间是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时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稽查。广电站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宣传;卫生院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孕环情服务;派出所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工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