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政府[2007]51号
关于建立漓渚镇拆旧建新
建设农民公寓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进拆旧建新建设农民公寓的若干意见》(绍县政发[2007]37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有序推进拆旧建新建设农民公寓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漓渚镇拆旧建新建设农民公寓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光
副组长:俞关兴
成 员:徐慧娟 陈洪江 孟雁凤
孙凯敏 曹来根 詹建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内,陈洪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政炜、杨柏良、宋国江、杨先根、盛月法、宣伟根、沈田宝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