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政府[2007]46号
关于转发县残联《关于征缴2007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做好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现将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绍兴县财政局、绍兴县地方税务局文件,绍县残字[2007]11号文件《关于征缴200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