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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邪教村(居)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为全面推进街道防范处理邪教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无邪教村(居)创建,根据绍县委处〔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平安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无邪教村(居)创建迎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建对象:街道附属各村(居)。 2、创建内容:结合市的创建标准,落实专人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由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牵头,文书具体负责。主要包括建章立制、资料整理、规范归档等内容。 3、时间要求:11月底前完成。 附:1、绍兴市“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标准 2、柯岩街道村(居)反邪教工作组及联络员(信息员)名单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