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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新时期文化工作的一项创新工程,它主要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文化信息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网络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享用的文化工程。根据绍县政办发[2007]4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现就我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我镇基层文化设施基本普及,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有利条件,坚持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实现资源共享,稳步推进文化共享工程覆盖面,使广大基层群众能够普遍享受到数字文化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领导,确保实施工程的顺利推进,决定建立稽东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组长:俞林萍,副组长:俞国荣,成员:各行政村主职干部。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专门人员,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目标措施
根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目标,要求村村实施该项工程。根据建设标准,要求各行政村配备计算机3台以上,并于5月底完成工作任务,6月底准备考核验收。活动室原则上设在村文化活动中心内。为保证该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减轻村级经济压力,对完成工作任务,经验收合格的村给予70%的奖励(限1万元内),最高奖7000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传播先进文化的有效载体,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村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此项工程顺利实施。该项工作将列入村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
2、确保经费。为保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村要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足额到位。
3、规范运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一项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各村都要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管好用好相关设备,严禁移作他用。
4、加强宣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新时期文化工作的一项创新工作,是建设新农村,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各村要大力宣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群众会用、用好这一先进的文化工具,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附:稽东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业务负责人情况表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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