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政府[2007]61号
关于成立漓渚镇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保障“百日行动”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漓渚镇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陈 光
副组长:陈洪江 倪永波
成 员:曹来根 孙凯敏 喻光苗 陶政炜
全国锋 吴永江 茹建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漓渚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倪永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