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文广局:
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事局绍市文职[2007]1号文件通知,经省艺术专业人员高级(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下列2位同志具有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
一、下列1位同志具有二级演员职务任职资格。
绍兴小百花艺术中心:张 琳
二、下列1位同志具有二级演奏员职务任职资格。
绍兴小百花艺术中心:陈锦高
以上同志获得任职资格的时间从二00六年十二月算起。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2月25日印发
主题词:任职资格 公布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