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专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机械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绍兴县农业局的具体实施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全镇开展一次农业机械全面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查清全镇各类农业机械的数量、结构、使用状态及分布情况。 2、在各村、居建立农机具台帐,有条件的村、居推行台帐计算机管理。 3、全面收集,整理准确详尽的统计资料,掌握我镇农机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政府制定政策、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普查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原则,以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指标解释为依据,坚持普查工作与农机管理、监理、培训、推广相结合。坚持普查重点与非重点相结合,全面系统准确收集整理农机化普查资料。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农业机械普查范围是我镇境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农户及为其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实际拥有的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包括借出、租出、封存、在修、待修的机械。普查项目包括耕作机械、收获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植保机械、运输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及其它农业机械等。各村、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列农业机械普查项目的普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镇农业机械普查工作从2006年3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06年3月下旬至3月底),完成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宣传动员、普查表格制作发放。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实施阶段(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普查 通知
报:县府办、县农业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