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
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经研究,要求录用张炜娣等27名同志为公务员,名单如下:
党政机关:张炜娣、陈国娣、楼建飞、杨筱 君
镇街机关:孙 莹、杨 雷、周 峰、蒋华萃、高 波、陈立烽、
鲁孟涌、毛永伟、刘同杰、张铁军、黄志坚、喻孙坤、
戴剑波
公 安 局:沈 军、周 永、夏 菁、陈伟国、俞静波、严 钢、
钱春江
人民法院:王 超、刘 婷、李籽苏
特此请示。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1日 印发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