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4月15日县领导
到联系镇街开展下访回访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建立县领导下访回访制度的意见》精神,今年每逢双月的15日继续到联系镇(街道)开展下访接待群众活动。现将4月15日下访回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访时间和地点:下访活动为4月15日一天,上午(8:30—12:00)接访,地点在各镇(街道)的综治工作中心内;下午(1:30—4:00)根据各镇(街道)实际,采取灵活形式开展回访。
二、参加对象:县联系领导和县机关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1、各镇(街道)要在下访三天前,将下访时间、地点通过广电站或贴公告等形式告知广大群众。2、牵头部门要提前与相关镇(街道)做好接待活动及随行下访律师(见绍县司[2005]9号文件)的接送车辆衔接和准备工作。3、各镇(街道)信访员于4月16日上午8:30随带接访登记表和参加接访的县领导、部门领导、律师名单到县信访局集中交流接访情况。
绍兴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