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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以上坟祭祖违章用火为主的野外用火将大量增多,我镇又是风景名胜点较多的镇,一旦遇上晴好风力大的天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根据气象部门的信息,今年“清明”期间,温度、风力和火险等级均比往年偏高,极易燃烧,极易蔓延,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从3月23日至4月15日为全县森林防火特险期,为切实做好特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防火责任。各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的第一要务、第一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村级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村干部包片责任制,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主要山块、重点地段。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发生火灾后领导不及时赶赴现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移风易俗。镇政府在“清明”节前后将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对各村进行巡回宣传,镇有线电视台将开辟专题栏目对森林防火知识进行宣传,各村也要利用政务公开栏、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教育,要让群众从身边惨痛教训中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预防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各村要采取措施,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一要在高等级天气下严禁野外用火,森林火灾高发危险的村,特别是我镇50万伏变电所周围的里木栅村、娄宫村,兰亭风景区周围的兰亭村和油库周围的桃源村要特别注意,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禁明火进入山林,严禁在山上和墓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二要加大管护力度,各村都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对主要山口地段佩戴红袖套进行巡回检查,对入山人员进行逐一登记,制止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
四、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各村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到扑救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关系,精心组织、科学指挥,坚决防止扑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强化扑救安全教育,各村两委会主要领导都要掌握《兰亭镇扑火预案》的基本内容和安全扑火的主要原则,各村义务扑火队要时刻高度戒备,一旦发生火情要尽快出击,打早、打小、打了,决不允许贻误战机,严禁中小学生及老年妇女人员参加火灾扑火。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