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陈蓉、李秀霞、许志炎、余云海、卢丽 君、周永利、方秀娟、陈阿坤、唐利民、庞宝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分区域开发建设人才住房”的第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为集聚创新人才,优化创业环境,使外来人才能在我县安居乐业,2006年,我县投入资金建设了全省乃至国内规模最大的“人才安居”工程——“聚贤花苑”人才公寓。同时,对外来人才实施政策倾斜,引进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外地人才,即可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元的低价自主选购住房。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得到了各级各类人才的热烈响应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截至目前,第一批人才住房已销售204套,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购人才达到1000余人。但是,由于受房源、地域等因素限制,“聚贤花苑”人才公寓对工作在离县城较远地区的人才而言相对不便,偏远乡镇人才申购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客观存在。代表们提出的分区域建造人才公寓的建议,对于全面解决人才住房之忧、整体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人才安居”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待于不断完善和调整。是否实施统一规划,分区域开发人才住房是一件大事,需要全县统筹考虑。我们一定积极献言献策,将相关情况及建议提交县人才住房销售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讨论。
最后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绍兴县人事局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陈雄健 联系电话:4126037)
主题词:代表建议 答复 函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杨汛桥镇人大主席团、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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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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