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公安局: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属公安司法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人民警察录用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公[2007]90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公安部属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公[2007]2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任佳等十一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任 佳 沈亚萍 钱妙婕 高益琴 单建根 俞 峰 杨志威
钱旭东 俞潇骁 陈坚伟 陈建宁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7日印发
主题词:人民警察 录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