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县人事局关于公布方朝阳等11位同志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接绍市人职[2008]2号文件通知,经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下列11位同志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方朝阳 周黎明
浙江兰亭高科有限公司:闻惠良 余秀女
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桂焕
浙江鼎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张 慧
浙江中安建设有限公司:陈楚卿
绍兴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吴 畏
绍兴县建筑管理处:张翼鹏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郦志坚
绍兴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胡晨康
以上同志获得资格的时间从二00七年十二月算起。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