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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完善新型镇(街)中心镇内设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县委常委会的意见精神,为加强新型镇(街)的建设发展,优化完善内设机构设置,现就7个新型镇(街)内设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钱清等7个新型镇(街)内设机构设置要严格按县委办[2007]10号《关于钱清等新型城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相关机构。
二、调整新型镇(街)建设管理体制。
1、在钱清、杨汛桥、平水、福全、兰亭5个新型镇设置建设分局,为建设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机构延伸,与镇城镇建设管理局合署办公,机构名称为钱清镇建设分局、杨汛桥镇建设分局、平水镇建设分局、福全镇建设分局、兰亭镇建设分局,履行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其人员的调动,须征求镇党委的意见,分局领导的任免,在征求主管局意见的基础上,由所在镇党委任免。建设局负责业务指导,考核由所在镇负责考核,人员配备由建设局选派45周岁以下干部1-2名到所在镇开展工作,下派期间编制、职务暂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党组织关系迁分局所在镇,但不占所在镇编制。
2、在柯岩街道、湖塘街道设置建管(房管)分局,为建管(房管)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机构延伸,与街道城建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机构名称为柯岩街道建管(房管)分局、湖塘街道建管(房管)分局。履行辖区内的建筑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职能。其人员的调动,须征求镇党委的意见,分局领导的任免,在征求主管局意见的基础上,由所在街道党委任免。人员配备由建管(房管)局选派45周岁以下干部1-2名到所在街道开展工作,下派期间编制、职务暂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党组关系迁分局所在街道,但不占所在街道编制。建管(房管)局负责业务指导,考核由街道负责考核。
分局建成后不增加编制,除主管局下派外,其他人员由镇(街)内部调剂配备。
三、调整新型街道的内设机构设置。
在不新增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将柯岩街道、湖塘街道内设机构“四办两中心”调整为“一办一局四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管(房管)分局(城建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驻村指导中心。
四、加强对公共安全、劳动保障等机构的设置。
1、强化农村科技、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职能,在相关办公室配备一定的专职岗位及人员,从事需加强的工作。
2、在7个新型镇(街)设立环保和安监站,不定编制,挂靠在相应办公室,根据镇(街)规模大小,配备2-3人,原则上在镇(街)现有人员中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环保、安全生产专职监管员,业务上由县环保局、县安监局负责指导。
3、保留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等工作;保留司法所,负责抓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人员在镇(街道)内调剂解决。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