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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等有关事宜的批复
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根据县委2007年第22次常委会议、县府办〔2007〕73号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与湖塘街道合署办公,现将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内设“一办三处”(规格均为正股级):
1、办公室
负责建管委的日常事务和干部管理工作。
2、规划投资服务处
负责建管委内部的规划工作,负责对外招商选商全程服务工作。
3、建设处
负责建管委及下属公司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4、财务审计处
负责建管委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投融资及预决算管理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暂定行政编制8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三、事业单位和编制
1、同意建立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投资服务中心,为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5名;
2、同意建立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质监分站),为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6名;
3、同意建立绍兴县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大香林风景区管理处,为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5名。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