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岩 街 道 办 事 处
柯岩街道规范排水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街道“五水共治”和“剿灭劣V类水”战役成果,规范辖区内涉水单位排水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形成污水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区治水办)〔2017〕19号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城区规范排水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按照“整改一批、关停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已领取排污许可证的除外)、商贸三产、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工地等所有生活污水排水户,对其污水排放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未按排水许可要求规范排水、雨污混接、破坏城市公共设施排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源头管控、合力监管,进一步规范排水许可证登记,有效杜绝生活污水乱排放现象,建立污水排放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
街道牵头会同排水公司、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和相关村(居、社区)对街道辖区内所有排水户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窗、电子屏、微信群等广泛宣传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和申领排水许可证的意义、法律依据,提高排水户的认识和社会责任。
2、集中整治,许可登记(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31日)
由街道牵头,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分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水务集团等部门配合,对街道辖区内所有排水户违规排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建筑、餐饮、洗涤、农贸市场、医疗等行业进行整治,对拒不整改的,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督促排水户规范排水行为,申领排水许可证,改善城区环境面貌。
3、合力监管,落实长效(2018年6月1日起)
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任成员的排水工作协调小组,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协调会议。各村(居、社区)要定期开展巡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