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
面积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年种植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二、操作程序和补贴办法
1、面积申报与核实。预估全年稻麦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在规定申报时间内(见附件1)自行到所在村级组织进行申报登记,填写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2),并作出诚信承诺。村级组织逐户对申报面积、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帐户等进行核实后上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
2、资料审核与录入。镇(街道、开发区)对村级组织上报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复核、真实性抽查。经复核无误后,填写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种植面积明细表(附表3),于申报时间结束后10内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区农林局,同时将补贴面积数据录入到《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2018》相关直补栏目中。粮食生产主体涉及承包本镇(街道、开发区)内两个村以上土地的,由镇(街道、开发区)对该粮食生产主体几个村的种粮面积进行合并,但必须分别注明各村的承包情况。
3、数据公示与上报。镇(街道、开发区)在规定公示时间内(见附件1)负责将复核后的申报资料到各村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附表4),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上栏公示表必须有镇(街道、开发区)和区农业部门举报电话。若公示中发现问题,纠正后必须重新公示。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口头通知等多种形式做好公示宣传工作,确保粮食生产主体核对数据。
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经核实、复核、公示无异议后,镇(街道、开发区)填写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发放分户清册(附表5)和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附表6),补贴标准按照柯桥区2018年粮食生产相关文件执行,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签名盖章的纸质汇总表和分户清册一式三份、申请表一份上报区农林局,同时将电子汇总表和分户清册以及直补系统卸出文件(wrp格式)、公示照片上报区农林局。镇(街道、开发区)和各上报村对本区域上报统计数字准确性负责。
4、资料申报和管理。申请规模种粮补贴的粮食生产主体必须提供相应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等资料,凡不能提供正确的证明资料的,不得享受规模种粮补贴;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统一保存好申报表、清册、公示件(含公示照片)以及粮食生产主体的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资料,以备佐证和供上级检查。
三、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督检查
区农林局对各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进行汇总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对补贴资金审核无误后,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发放给粮食生产主体。
区农林局将加强对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室、局农发科、农技总站组织人员对规模种粮补贴的真实性和公示等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罚并予以通报。
附件:1. 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种植面积调查时间表
2. 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请表
3. 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种植面积明细表
4.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公示表
5.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发放分户清册
6.2018年柯桥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
2018年5月15日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