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2017年全国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林资发〔2018〕13号)、《关于开展森林监督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8〕14号)和浙江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上海专员办《关于联合开展全省涉林垦造耕地监督检查的通知》(浙林明电〔2018〕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违规涉林垦造耕地行为,在全区范围开展涉林垦造耕地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以来垦造耕地项目涉林情况,重点检查涉林垦造耕地项目的选址范围、采伐审批、植被恢复情况,以及近年来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违规涉林垦造耕地整改情况。
二、工作安排
开展涉林垦造耕地检查是今年省林业厅森林监督的重点内容,是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省、市林业部门森林督查的具体要求。各镇街要按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结合森林督查和林地卫片图斑核查、林地征占用“双随机”检查工作同步推进。
(一)各镇街要全面组织力量对2015年1月以来涉林垦造耕地项目的进行自查,对违规涉林开垦的问题进行如实填写汇总,并将自查情况统计表与7月13日前报区农林局。
(二)区农林局将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每处违规涉林垦造耕地进行实地核查;对涉及违规涉林垦造耕地情况的查处,并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上海专员办和省林业厅将采取明察暗访、现地查验的形式进行重点抽查;市林业局将在区核查的基础上抽取不少于20%数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涉林垦造耕地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安排,加强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按附表内容进行如实填报,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
2018年7月2日
抄送:区府办,区国土分局,吴晓炯副区长 |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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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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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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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造地 单位 |
项目批准 情况 |
实施时间 |
实施地点 |
总面积 |
林地 面积 |
原林 地地 类 |
涉及“六禁止”和“选址论证”范围面积 |
违规采伐 林木情况 |
处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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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机关 |
文号、时间 |
其中涉及“六禁止”: |
其中涉及“选址论证”: |
面积 |
蓄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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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25度以上林地 |
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林地 |
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林地 |
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林地 |
有古树名木和珍贵树种分布的林地 |
生长茂盛成片的林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6325.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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