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准确掌握当前我区复养及新建畜禽养殖场(户)的情况,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提升治理,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13]98号)、《绍兴县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农发〔2013〕13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区复养及新建畜禽场(户)开展一次摸底调查。
一、调查对象
(一)全区范围内,2010年以来已清养关停、现又复养,且存栏5头以上的养猪场(户)、存栏100羽以上的养鸭场(户)。
(二)全区范围内,2013年9月以后新建,且存栏15只以上的养羊场(户)、存栏500只以上的养兔场(户)、存栏500羽以上的养鸡场(户)、存栏500只以上的养鹅场(户)、存栏1000只以上的养鸽场(户)、存栏3000只以上的鹌鹑养殖场(户)。
二、调查内容:详见《柯桥区复养及新建畜禽场(户)调查表》(附表)。
三、调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采取实地踏栏和参考今年春防情况相结合的方法,核实辖区内复养及新建畜禽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如实汇总、填写调查表。在8月15日前,将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盖镇、街道、开发区印章)一并上报至区畜牧兽医局畜牧管理科。如辖区内无复养及新建畜禽养殖场(户),在表格内填写无,再将电子表格和盖章的纸质表格上报。
联系人:杨鸣洲 联系电话:0575-88366685
附表:《柯桥区复养及新建畜禽场(户)调查表》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
2018年 7月31日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发 |
附表: 柯桥区复养及新建畜禽场(户)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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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开发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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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养殖 场(户)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 |
畜禽品种 |
存栏量(头、只、羽) |
畜禽舍面积(M2) |
建场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6267.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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