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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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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浙江省气象局 浙江省安监局转发〈中国气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气发〔201724号)、《绍兴市气象局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气发〔201738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776号)文件要求,有效预防气象安全事故和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者诱发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柯桥区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气象、安监部门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重大灾害性天气影响过程中,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和事故灾情信息共享,会同安监部门共同研判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职责,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三)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气象部门会同安监部门建立安全监管对象数据库,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指南,根据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气象安全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为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提供依据。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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