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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行政审批局(公管办)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窗口,科(处、室),钱清分中心:
现将《2018年度行政审批局(公管办)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度行政审批局(公管办)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2018年度行政审批局(公管办)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全面地反映工作动态和特色亮点,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助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改革创新。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一)窗口、科(处、室)分类
1.科(处、室)分类:将科(处、室)按岗位职能分为业务综合、业务指导、综合服务等三类。
2.窗口分类:按窗口工作人员人数、部门进驻本窗口审批等事项的多少对窗口进行分类,人数在12人以上(不含12人)的为A类窗口,人数在4人以上(不含4人)12人以下的为B类窗口,4人以下(含4人)的为C类窗口。
(二)信息分类
1.政务类信息(字数400字左右):各类工作开展、重要会议召开、文件出台、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好的做法及工作成效。
2.经验总结、问题建议类信息(字数1500字左右):工作开展中的改革举措、创新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或者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三)各科(处、室)、窗口考核基准分
各科(处、室)、窗口考核设置基准分,详见附件1。此外,各科(处、室)每季度报送经验总结或问题建议类信息1篇,每年完成调研文章1篇。
二、计分办法
(一)信息考核范围及被录用计分标准(附件2)
两个以上科(处、室)、窗口合作完成的信息,按比例分享分值。
(二)外宣考核范围及被录用计分标准(附件3)
(三)投稿及附加分
1.上报一篇政务类信计投稿分5分,经验总结、问题建设类信息计投稿分10分,累计分数不超过考核基准分的50%。
2.按要求撰写调研文章和征文,每篇计10分,被上级录用获一、二、三等奖的再分别加10、8、6分。调研文章和征文加分不超过考核基准分的50%。
3.按时完成办公室约稿的一篇信息计5分;延迟完成不加分,应约后无故不交扣10分。
4.关注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公管办)微信公众号。各窗口、科(处、室)按月轮流领取微信推广任务(附件4),每条阅读量达800以上、点赞数达50以上,完成1条计2分,完成2条计4分,完成3条计8分。微信原创内容上报被区、市微信采用的每条分别加5分、10分(不累计加)。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活动,发动增加微信粉丝1次,粉丝量增加50以上,每完成1次加5分。
5.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局(公管办)组织的信息宣传报道,负责做好主题策划、资料准备等相关工作,每次加3分。
三、奖惩办法
1.各窗口(审批业务科室)信息工作与“中心”成员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完不成基本任务数的,年终按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成员单位考核酌情扣分。同时,被附件2所列刊物的录用稿件,在月度考核中以附加分形式给予加分,具体以稿件录用时间为准。区、市、省、国家级刊物录用,每条分别0.1、0.2、0.5、1分,获同级党政领导批示肯定的附加分加倍。其中区级录用每月加分最多不超过0.5分。
2.对完成考核基准分的,按照得分高低分类确定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其中:取各类窗口前三名为信息宣传先进窗口,取各类科室前二名为信息宣传先进科室。
3.根据各窗口、科室信息员报送信息时效和数量、质量情况,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4.获得先进的窗口(科室)和个人,年终由行政审批局(公管办)予以表彰和奖励。
5.年终信息未完成考核基准分的,信息员及窗口(科室)信息宣传联络员不得参与各类奖项评比,窗口不得参与评比年度优胜窗口。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处、室)、窗口应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建立完善内部信息员队伍。明确各科室(处)、窗口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宣传联络员,负责落实约稿、采访等工作安排和各类信息稿件审核把关。同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专职信息员,积极撰写、及时上报信息,力争超额完成全年的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并于3月底前将信息员名单报办公室孙婉英处。
2.上报稿件以电子稿为主,经窗口、科(处、室)负责人审阅后统一报送给办公室孙婉英(邮箱:bgsxxbs@126.com 联系电话:84125986)。文档末尾需注明窗口和科(处、室),撰稿人姓名和时间。
3.办公室定期对各窗口、各科(处、室)的信息得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信息管理处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汇总统计工作,机关党支部(团支部)配合做好各类征文的汇总统计工作。
附件:1.各科(处、室)、各窗口考核基准分考核基准分
2.信息考核范围及被录用计分标准
3.外宣考核范围及被录用计分标准
4.每月微信推广任务
附件1
2018年各科(处、室)、窗口考核基准分
|
窗口(科室) |
考核 基准分 |
|
窗口 |
A类 (7个) |
国土窗口、市场监管窗口、人力社保窗口、公安窗口、建设窗口、财政(地税)窗口、社保窗口 |
80 |
B类 (8个) |
投资审批科、 综合评估科、建设审批一科、交通窗口、国税窗口、市民卡窗口、贸促会窗口、商事登记综合受理 |
40 |
|
C类 (21个) |
农林窗口、卫计窗口、文广窗口、气象窗口、质监窗口、安监窗口、民政窗口、综合执法窗口、规划窗口、水电窗口、环保窗口、消防窗口、教体窗口、农办窗口、档案窗口、司法窗口、民宗窗口、粮食窗口、旅游窗口、科技窗口、残联窗口 |
30 |
|
科室 |
A类 (3个) |
审管业务科、项目代办科、招标投标科 |
80 |
B类 (6个) |
监督科、建设工程交易处、土地产权交易处、政府采购服务处、招标采购受理处、中介管理中心 |
4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6113.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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