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镇政〔2018〕08号
钱清镇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行 动 方 案
为深刻吸取华茂“1.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
从事丝、棉、麻、木、塑、胶等丙类火灾危险性制品的企业厂房和仓库,如制鞋、制衣、制袜、制伞、玩具、纺织、印染、电子等企业,重点整治单幢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
(二)整治内容
1.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厂房之间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2.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3.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4.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5.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分割式出租厂房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31日前) 镇政府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领导组织、任务分工、工作职责、时间进度等具体要求,组织发动相关部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全面部署开展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2月上旬组织力量对照整治范围开展全面排查,完成排查登记工作。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处理;要综合采取约谈责任人、关停整顿、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3月31日前,实现消防隐患“清零”;对确因整改难度大、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并上报下一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5日前)。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工作措施
(一)综合施策抓整治。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责令整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查处:存在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擅自改厂房为仓库或者厂房与仓库、办公、住宿多功能混合;未采用实体墙分隔或者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或者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灯具、电器。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清人、清车,依法查处: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在厂房、仓库、宿舍等建筑内违规停放电瓶车、充电;违规电气焊、切割使用明火作业。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拒不改正导致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查处。
(二)严格责任抓整治。各村(居)、企业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各联厂、驻村干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和要求,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片包干、抄底式排查,摸清底数。排查时,要认真填写《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见附件1),并形成整治花名册(见附件2)实行表格式管理。《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于2月8日前上报镇经发办(安监站)。
(三)广泛发动抓整治。各村(居)、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钱清镇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统筹协调推进全镇范围内的整治行动。
(二)强化工作联动。各村(居)、企业要履行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灭安全消防隐患。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落实督导检查。按照联厂干部职责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对工业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工业园区,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整治期间,涉及整治的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及时报送信息。2月9日起各联厂干部、驻村指导员要每10天上报整治进度情况,形成整治花名册,实行表格式动态管理,逐步实现隐患“清零”。其中,对单体建筑超过10000平方米的企业厂房、仓库名册及隐患整治情况,要即时上报。
附件:1.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
2.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花名册
3.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钱清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