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齐贤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办(中心):
根据我市将全面实施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齐贤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齐贤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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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齐贤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语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绍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街道将于2018年全面开展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镇街创建工作。为扎实、有效地做好创建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创建工作目的和意义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本街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两个文明建设。通过创建,在集镇及主要领域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这一目标,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居民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创业活力,树立良好的小城市形象。
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做到基本消除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并在必要场所自觉主动使用普通话。要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成为政府机关和服务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对语言应用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工作人员应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商业、邮电、文化、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服务性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通话要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
实现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要做到公文、出版物、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单位环境等用字规范。党政机关、学校带头使用规范汉字,公共场所标牌、指示牌、宣传牌和广告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招牌凡按规定可使用繁体字的,须在显著位置配置醒目的规范字牌。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和影视中文字幕机的操作人员,以及牌匾、广告制作业等与文字应用关系密切的从业人员,要把学习文字规范知识、提高文字规范应用水平作为业务进修的常规内容,做到持证上岗。
二、创建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内容为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范围为集镇所在地。主要领域有党政机关(含社区、村委)、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和主要公共场所等。
(二)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方法:依照《绍兴市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道)认定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为语言文字综合管理、党政机关、学校、公共服务行业服务站(所)和公共设施五大块,并以青壮年为重点。其中学校按《绍兴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认定标准(试行)》执行,全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均创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
创建工作的评估方式:主要是听取受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受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单位用语、实地踏看和抽查用字规范化情况、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
三、创建工作安排
语言文字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以及方方面面,为确保圆满通过上级检查评估,促进全街道语言环境进一步改善,打造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标杆、样板,对创建工作步骤作如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