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加强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改办函〔2019〕29号)要求。现将关于变更、取消及保留媒介刊登声明事项公告如下:
柯桥区财政局取消涉及媒介刊登声明环节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及编码 |
涉及环节名称 |
设置依据 |
清理方式 |
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 |
在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
书面承诺替代 |
柯桥区财政局依法需要保留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及编码 |
涉及环节名称 |
设置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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